快速•便捷•低廉
适用人群广泛、准入门槛低
贷款品种丰富、覆盖业态全
办理手续便捷、融资速度快
贷款期限灵活、还款方式多
咨询电话:0431-81888500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央行拟明确小贷公司监管框架放贷业务实行许可制

来源:中国证券网 

      央行表示,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有利于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制度基础;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有利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8月12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央行表示,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有利于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制度基础;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有利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根据征求意见稿明确,适用条例的为小贷公司及没有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经营放贷业务实行许可制度,除依法报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许可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关于注册资本,征求意见稿规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应当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实缴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1000万元。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主要运用自有资金从事放贷业务,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股东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入资金从事放贷业务。





吉林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2016   吉ICP备2023003729号-4